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加专业会议(培训)的管理,特作如下规定
一、会议范围
参加专业会议范围。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根据学院办学职能,上级行政主管召开的会议(培训)或以学院名义参加的学会、协会等组织举办的专业会议(培训),对其它机构或单位在外省市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,原则上不允许参加。
二、审批程序
(一)职能处室(系部)中层干部外出,参加专业会议(培训)需持会议通知到组织部领取中层干部外出审批表,本部门或本系部填写外出参加专业会议活动意见后,连同会议通知上报组织部。由组织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,个人不得自行办理。由主管领导(负责联系系部领导)审批后,上报学院党、政主要领导批准。批准后,组织部及时回复。
(二)副院级领导干部外出,参加专业技术内容的会议按部门系部中层干部审批程序办理,参加主管工作内容的会议直接由学院党委书记审批。
(三)党政主要领导外出,由集团公司审批。
三、具体要求
(一)外出前审批时间。中层以上干部原则在外出一周及以上,到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,以下发会议通知时间为准。填写参加专业会议活动审批表时间要与报送时间一致。原则上3天内审批完毕,4天内给予回复。
(二)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。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加专业会议(培训)要严格执行学院差旅费标准,不准超标。归口管理,开支责任主体以专业技术内容参加的会议,由相关专业系部报销,以主管工作内容参加的会议,由学院报销。
(三)通报参会情况。外出参加专业会议(培训)结束后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会议内容及要求,学院将根据会议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学习。外出参加主管工作会议后要及时向主管领导、主要领导汇报。
(四)上报参会资料。会后,外出参会人员要及时将会议资料,特别是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报送党办或有关部门传阅、归档。参会下发的资料不归己有。
(五)遵守组织纪律。凡是未按期履行审批手续,不予批准;凡是个人自行办理手续,不予审批;凡是未按规定会议时间返程发生的差旅费,一律不得报销;凡是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、逾假不归按违反规定处理。
本规定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,凡与本规定相悖的以此为准。
中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